加达红酒清关

进口资质代理

加达资质

1.RMB500万注册资本-加达进口物流供应链总部基地平台;

2.完善的税务纳税系统;

3.清晰的独立法人组织;

4.经外经委、商务部审批通过的进出口企业;

5.经商检局审批通过的具备“进口代理报检”资格企业;

6.经海关审批通过的具备“进口代理关”资格企业;

7.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通过的“国际信用证结算”资格企业。

我司可以作为红酒进口商的全权代理,提供进出口经营权,提供国外工厂到港口的拖车报关服务,国外港口到中国的进口海运空运,目的港进口清关。代办国外发货人备案,国内进口商备案,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制作及备案,仓储,贴标,派送,代办进口卫生证。

1/ 进出口权代理

加达国际提供进出口权代理,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开展进口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业务支持。

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,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商务局、海关、检验检疫、外汇管理局、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,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证书后,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。

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,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。

2/ 案例:广而告之—报关单上预录双抬头,增值税不能抵扣问题已解决!

近期有许多委托外贸公司进口货物的企业反应说,增值税不能正常抵扣了!

Why?

——据说是因为税单上的国标代码只会自动显示代理进口企业的号,不会显示委托进口企业的号……

在广大群众疲劳奔走苦于寻求解决方法的同时,突然间,一张名不见经传的“通知”出现在大众视线:

与海关刚出台的海关总署2017年13号公告:

“(一)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、使用单位的名称,包括:

1.自行进口货物的单位。

2.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。

(二)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,包括:

1.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。

2.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。”

但是作为加达报关这个推送实时政策、剖析政策的“活雷锋”而言,始终坚信真相只有一个,始终要做的就是为企业排忧解难!那么问题来了,究竟哪个是真相?

为了可以得到确切的消息,加达报关也寻访了海关12360、税务部门等多个部门,得到的消息与上述的大大的不同!

——来看看官方的解释吧:


最后提醒企业同仁:向海关申报,还是要不折不扣的按照海关的公告来填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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